績溪縣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布時間:2022-01-30 00:00
來源:安徽省績溪縣公安局 字體:[大 中 小]
2021年,在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確領導下,在縣政府政務公開股的指導下,績溪縣公安局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平安績溪”建設和執法規范化建設有關要求,緊緊圍繞增強工作的透明度,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聯系,樹立了人民公安“清正廉潔、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F向社會公布2021年度本局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本報告中使用數據統計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績溪縣公安局指揮中心聯系(地址:績溪縣華陽鎮錦屏路16號,電話:0563-8152866,郵編:245300)。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我局嚴格落實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切實加強政策解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深入推進行政執法類信息公開。切實履行公安機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各項職能,從實際出發拓展公開方式,從便民利民出發,注重利用新聞發布會、公告等形式公開信息。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大眾媒體的影響和作用,公布政府信息。
(一)主動公開。
2021年度,績溪縣公安局在政務公開網站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02條,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0條,主動公開重點領域政府信息7條。其中公布各類政策法規、部門文件15條,公布重大決策預公開類信息2條,公布全年公安局重點工作規劃計劃及決策部署落實情況4條,公布人大代表建議辦理、政協委員提案辦理信息2條,公布全年財政類信息7條,監督保障7條,應急預案、應對情況2條,精準扶貧6條。公開行政權利類信息7條,發布各類解讀材料6條,回應關切4條,分管負責人參加新聞發布會1次,部門負責人參加新聞發布會1次。
(二)平臺建設。
依托集約化平臺,完善兩微平臺,我局按要求及時對本單位的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調整、補充、完善。對所有欄目尤其是回應關切、意見征集、政策解讀等逐項規范信息發布內容,確保信息公開目錄建設更加全面規范。依照縣政府辦要求對基層政務公開欄目進行調整,依照我縣實際情況修改目錄并上報市公安局,根據上級反饋實時調整,按時按量發布信息,確?;鶎诱展_專題專欄按時上線。
(三)依申請公開。
我局高度重視依申請公開工作,不斷完善制度機制,堅持依法規范辦理,狠抓依申請辦理質量,切實保障公眾知情權,積極化解社會矛盾,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2021年,沒有收到依申請公開方面的材料。
(四)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視規范性文件立改廢工作,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立、改、廢”相關工作。一是進一步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起草程序,提高文件質量;強化事前監督,把好法律關;完善文件發布程序,提高透明度。二是進一步強化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強化備案程序、備案審查和監督。三是進一步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實行文件動態清理制度和文件定期清理制度。2021年,我局無規范性文件立改廢方面的變化。
(五)監督保障。
我局根據警務工作實際,確定牽頭警種,明確聯絡員制度、定期通報制度、考評制度、報送審查制度,并嚴格落實保密審查制度,實行一事一審。嚴格落實誰發布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切實擔負起政務公開工作的保密審查任務和組織開展工作,積極通過縣長熱線、縣長信箱、部門信箱回應群眾的訴求。全年共答復縣長熱線縣長信箱、部門信箱61條。
積極開展自查。每個季度開展自查一次,自查我局政務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制作問題清單召集相關單位分析問題存在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整改到位。
強化專項整改。狠抓政務公開第三方測評問題整改。第三方測評公司測評依據的都是政務公開工作的最新要求,測評出的問題基本都不不重視的地方。收到測評問題后,我局都會在第一時間認真研究,及時與縣政府政務公開股溝通交流,找出問題癥結,向主要領導和分管局領導匯報后制定整改措施,指導相關部門落實整改。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507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395 |
行政強制 | 361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 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無法 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 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 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還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公開意識及內容需要進一步深化。二是公開形式便民性需要進一步提高。三是組織引導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四是長效工作機制建設需要進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補缺補差,推動信息公開工作邁上新臺階:一是充實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眾意見,推動科學、民主決策。二是規范、優化申請處理流程。規范信息公開流程,提高申請處理效率,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咨詢服務工作,使群眾更加便利地獲取政府信息。三是拓展公開形式。進一步發揮新聞發布會的作用,加強網上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工作。四是建設長效工作機制。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培訓宣傳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審查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發展,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