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2019年,我鄉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條例》,通過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分解任務,進一步提高我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有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為全鄉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2019年度我鄉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合理界定信息公開范圍,做到積極穩妥,及時準確,公開、公正、便民。2019年在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15條,點擊量35799次。公開內容包括政策法規、規范性文件、國民經濟和發展規劃、財政預算決算報告、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信息、政府會議、政府重點工作、重大建設項目、政府集中采購、應急管理、財政專項資金、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社會保障、民生公益、扶貧等重點領域。同時為方便群眾的知曉情況,采用公示欄、櫥窗、告示、網上公開等多種信息公開的形式。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制作數量
本年新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0
規范性文件
1
5
第二十條第(五)項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第二十條第(六)項
行政處罰
行政強制
第二十條第(八)項
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二十條第(九)項
采購項目數量
采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采購
18
60565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2.重復申請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六)其他處理
(七)總計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復議后起訴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9年,我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上級有關部門的領導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認識到,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我鄉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一)部分部門站所和鎮、村干部對實行政務公開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使信息公開工作配合不夠協調。
(二)工作不持續,力度尚不夠大。部分村和部門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開展缺乏持續性。
(三)有的公開內容不規范。少數公開內容不具體,重點不突出,信息發布不夠及時。
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認真研究,切實解決,不斷把政務公開工作推向深入。
下一步我鄉將按照《條例》和市、縣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繼續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加大政務信息更新力度。進一步加強領導,不斷加大政務信息的更新力度,進一步落實工作目標,堅持每月一次領導督查,力求更新的政務信息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二)強化政務公開意識,完善決策公開程序。推進決策依據、過程、結果公開,以決策公開推動管理、服務、執行、結果公開,提高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三)加強政務信息公開網站建設,提高政務信息網絡化管理水平。突出抓好行政權力運行、財政資金、公共資源配置、公共服務、公共監管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全面提升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水平。加強宣傳和普及力度,不斷提高公眾對政務公開的認知度,提升對外宣傳、接受社會監督的能力,進一步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發展。
板橋頭鄉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