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返)績人員通行政策匯總(截至4月29日)
發布時間:2022-04-29 11:19
來源:績溪家朋鄉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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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境外來(返)績人員
入境隔離期滿14天后,由屬地落實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不滿足居家隔離條件的繼續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期滿落實一次核酸檢測。
二、省外來(返)績人員
須提前三天報備,同時攜帶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
(一)未涉疫地市:
落實3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兩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11天自我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結果未出前不得外出。
(二)涉疫地市:
1.中、高風險地區(含封控區、管控區)和與陽性感染者有軌跡交集的,一律實行14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居家健康監測期間第1、3、7天核酸檢測。分別在第1、3、7、14、21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2.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街道,落實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隔離,期間1、3、7、10、14天核酸檢測。
3.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的其他街道,一律實行7天居家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第1、3、7、10、14天核酸檢測。
4.中、高風險所在市的其他縣,一律實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7天自我健康監測,期間第1、3、7、14天核酸檢測。
5.對疫情外溢風險較高的重點疫區來(返)績人員,一律落實7天集中隔離+7 天居家隔離,期間每隔1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三、省內外市來(返)績人員
須提前報備,同時攜帶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
(一)省內未涉疫地市人員憑“綠碼”通行,抵績后落實一次核酸檢測。
(二)省內涉疫地市人員抵績后按照以下管理:
1.中、高風險地區和與陽性感染者有軌跡交集的,一律實行14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第1、3、7天核酸檢測)。
2.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街道,落實集中隔離7天+居家隔離7天,期間1、3、7、10、14天核酸檢測。
3.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的其他街道,一律居家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7天,在第 1、3、7、10、14天核酸檢測。
4.中、高風險所在市的其他縣區,一律7天居家健康監測+7天自我健康監測,在第1、3、7、14天核酸檢測。
5.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的涉疫縣,實行3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兩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核酸檢測結果未出前不得外出。
(三)合肥市蜀山、瑤海、包河、廬陽,落實3天居家隔離(期間兩次核酸檢測,間隔 24 小時)+11 天自我健康監測。
四、市內其他縣(市、區)來(返)績人員
(一)無疫情縣市區返績人員憑“綠碼”通行。
(二)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的涉疫縣,提前報備、就近核酸檢測,結果未出前不流動。
(三)劃定中、高風險地區的縣:
1.中、高風險地區和與陽性感染者有軌跡交集的,一律實行14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第 1、3、7 天核酸檢測)。
2.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街道,落實集中隔離7天+居家隔離7天,期間1、3、7、10、14天核酸檢測。
3.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的其他街道,一律居家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7天,期間第1、3、7、10、14天核酸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