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盧東林主持召開縣十八屆人民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常務副縣長邱型軍,副縣長劉林發、徐長鳳、陳俊義、王立、胡文華出席會議,縣委副書記何峻、縣人武部部長葛睿、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蘭成華、縣政協副主席周斐應邀出席會議,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王佐瑋,縣人大代表吳燕敏、汪花紅,縣政協委員方巧燕、胡映麗,縣委辦副主任鄭小飛、縣經開區管委會主任俞磊忠、縣司法局局長汪軍、縣政府辦政策法規室洪長榴應邀列席會議。會議研究了以下4項議題:
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在中青年干部培訓班開班式上重要講話精神。
會議研究并原則同意縣文明辦提交的關于創建省級文明城市工作的匯報。
會議聽取并原則同意縣應急局提交的我縣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全生產工作“15條措施”的具體舉措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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